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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义江抄袭欧阳健的奇事

作者:欧阳健 @ 2014-07-25

蔡义江抄袭欧阳健的奇事 欧阳健 二十一年前,蔡义江先生写有《〈史记〉抄袭〈汉书〉的奇谈》,名噪一时;二十一年后,居然发生 了“蔡义江抄袭欧阳健的奇事”,你说怪否? 我之所以贴出吕启祥先生2005年第8期发表的书评《学术著作的上乘境界——读蔡义江著〈红楼梦是怎样 写成的〉》,是其中一段话让我吃一大惊: 在这里,有一点令人豁然醒悟值得特别提出的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重评”习惯上都望文 生义地理解为第二次评,并据此推算在此前后评阅的次数。蔡著明确指出“重评”的含义不是第二次 评,而是相对于在他之前的“诸公”之评而言的。否则,为什么己卯、庚辰本明明已经“四阅评过 了”,而书名依旧称“重评石头记”呢?为什么独独在甲戌本楔子中郑重地写上“脂砚斋抄阅再评”而 毫不及于何时初评呢?可知“重评”非指自己评阅的次数,而是尊重前人之评及自己重新加评的一种标 志。这一见解最初是由杜春耕先生提出来的,蔡先生将其吸纳,形诸文字,把他和杜先生思考的成果奉 献出来。 大家知道,自《脂砚斋重评石头记》1927年出现以来,研究论著汗牛充栋,对书题“重评”二字, 确如吕启祥先生所言,都“望文生义”地理解为“第二次评”,并据此推算“在此前后评阅的次数”, 勾画出《红楼梦》成书的四个阶段: 一、初评阶段: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前;或定为乾隆十七年壬申(1752)。 二、再评阶段: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 三、三评阶段:或认为在乾隆二十一年丙子(1756),或认为在乾隆二十二年丁丑(1757)。 四、四评阶段:乾隆二十四年己卯(1759)、二十五庚辰(1760)。 还有五评、六评、七评之说,依据是庚辰本“壬午”(1762)、“乙酉”(1765)、“丁亥” (1767)、“戊子”(1768)、“辛卯”(1771)、“甲午”(1774)的批语。 而今据吕启祥先生介绍,蔡义江先生吸纳了杜春耕先生的意见,将其形诸文字,“明确指出‘重 评’的含义不是第二次评,而是相对于在他之前的‘诸公’之评而言的”,这是“他和杜先生思考的成 果”。 那么,蔡义江先生是怎么说的呢?查《红楼梦是怎样写成的》原文: 这里,重要的是“重评”或“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都是脂砚斋对诸公已有过的评而言的,并 非指他自己的第二次评。有的研究者见有“重评”、“再评”字体,就以为脂砚斋在此之前还作过“初 评”,这是误会了。脂砚斋确实不止一次阅读书稿并加评,如己卯、庚辰本上就有“脂砚斋凡四阅评 过”字样,但书名都仍题作《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可知“重评”并非指脂砚斋自己加评的次数。 提出“‘重评’的含义不是第二次评,而是相对于在他之前的‘诸公’之评而言的”,在拥脂营垒 可是天崩地解的划时代大事,自然值得吕启祥先生大书特书。蔡义江先生将吕文“先斩后奏”充作他另 一本大著《追踪石头——蔡义江论红楼梦》(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1月版)的代序,可见是认可了此一 发现是他和杜先生“思考的成果”的。 然而,“‘重评’的含义不是第二次评,而是相对于在他之前的‘诸公’之评而言的”云云,决非蔡义 江首先“形诸文字”;早在二十三年前的1991年8月28日,被他以“《史记》抄袭《汉书》的奇谈”挖苦 过的鄙人,就和陈年希先生在贵阳花溪曲沐先生家中,达成了共识;《贵州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刊出 拙文《脂本“原稿面貌”辨证》,明白写道: 实际上,所谓“重评”,并不是脂砚斋自己的“第二次”批评,而是针对风行于世的大量批评的再 批评,“重评”云云,本身就意味着它的晚出。 这是红学史上第一次将“所谓‘重评’,并不是脂砚斋自己的‘第二次’批评”形诸文字。《贵州 大学学报》1994年第3期发表的拙文《脂批性质辨析》又写道: 甲戌本第二回眉批已经申明:“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诸 公”谓谁?在甲戌本上找不到任何迹象,因为此本上的朱批,自始至终出一人手笔,至少在此批之前, 绝无另一位“诸公”的批语。论者或以为即“作者圈子中人”如畸笏、松斋、梅溪之流,也有以为此三 人之批,其“眼界”与脂砚无异,故“诸公”当指一般读者。但一般读者又何来“批语”?“诸公之 批”,指的是社会上已经广为流行的诸家批本,由此,我们又可以悟到:所谓“重评石头记”,不是什 么脂砚斋自己的“第二次”批评,而是针对“诸公”之评的批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题名,本身 就意味着它的晚出,而“脂斋之批,自有脂斋取乐处”,则一语道破了他与诸公之批的不同,目的是为 了“取乐”,所以他一会儿说《红楼梦》“其笔则是《庄子》、《离骚》之亚”(甲戌本第一回眉 批),一会儿又说它“语言太烦,令人不耐。古人云:惜墨如金,看此视墨如土矣。”(己卯本第二回 夹批)总之是乘兴信笔,绝无定准。 白纸黑字,历历分明。蔡义江先生不仅看过这些文章,还在《红楼梦学刊》1993年第3、4期发表 《〈史记〉抄袭〈汉书〉的奇谈》,作了正面的批驳: 甲戌本有一条脂评,提到“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等语,他觉得有 文章可做,便说:“‘诸公’是谁呢?在甲戌本上找不到任何迹象……这里的‘诸公’,实际上是指当 时社会上风行的数十家批本的评点者。” 那么,蔡义江先生是何时放弃旧说、改变观点的呢?《红楼梦是怎样写成的》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2004年10月出版,论文《红楼梦是怎样成书的》刊于《铜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1期,均在 拙文公开发表二十一年之后! 蔡义江先生又写道: 脂砚斋,“砚”也写作“研”,是继“诸公”加批之后,拟与雪芹合作,由自己重新加批,使小说 的正文与其批语共同传世者,故题书名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是效法金圣叹批《水浒》、《西 厢》的做法,因为这种带批的作品,在当时颇受读者的欢迎。脂砚斋加批的目的、性质,既有别于诸 公,是为将来读者而批的,又已声称是“重评”,并没有把诸公的批包括在内,所以书只署自己名号, 否则岂不掠人之美。 长期以来,主流红学家认定脂批的“独特性质”,说脂砚斋作为曹雪芹的长辈或亲友,不是和小说 “两不沾惹”的人物,他不仅极为熟悉曹雪芹的家世生平、思想性格,是共同生活的“身历者”和“经 过者”,而且直接参与了《红楼梦》的创作修改和整理定稿,在相当程度上,还可以说是《红楼梦》创 作过程中最权威的指导者和决策者。如他在乾隆十九年(1754)力排众议,决定恢复《石头记》的书名 (甲戌本第一回正文),乾隆二十一年(1756)五月初七日,又主持了《红楼梦》的“对清”,发现其 中第七十五回尚缺一首《中秋诗》,便在那里“俟雪芹”到来,予以补上(庚辰本第七十五回回前总 批)。第十三回原稿中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节,他以为“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便“命芹 溪删去”了四五页(甲戌本第十三回回末总批)。他还发现第十七回篇幅太长,批示道:“此回宜分二 回方妥。”(己卯、庚辰本回前批语)等等。职是之故,脂批便被许多红学家说成是“与作者交换写作 意见的论坛”,它不是小说正文以外的赘物,而是得到作者本人认可的小说的有机附加成分。 如今,蔡义江先生把诸如此类的所有功劳,都归到“曹雪芹的父亲”畸笏叟名下,让脂砚斋去扮演 “效法金圣叹批《水浒》、《西厢》的做法”,“加批的目的、性质,既有别于诸公,是为将来读者而 批的”,将他的形象脱胎换骨了。 但是,蔡义江先生并没有说明,他关于脂砚斋“是为将来读者而批的”,又是从我文章中抄袭来的。请 看: 我们不妨从这样的角度来提出问题:脂砚斋的批语,是在《红楼梦》属稿的时候边写边批的呢,还 是在全书完稿以后才着手批点的?或者换一种提法:脂砚斋的批语,是批给作者看的、目的是为了提出 自己的批评修改意见呢,还是批给读者看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读者理解鉴赏作品? 我还举例说: 我们看到,脂批的相当部分,是注释式的。如甲戌本第三回,在“刘姥姥”之下夹批道:“音老, 出《偕声字笺》。称呼毕肖。”在“逛去”下夹批道:“音光,去声,游也。出《偕声字笺》。”在 “宁荣街”下夹批道:“街名。本地风光,妙。”曹雪芹总不至于连“姥”字、“逛”字都不识,连 “宁荣街”是街名都不懂,还得费脂砚斋一番唇舌加以解释;其为读者,甚至是文化程度较低的读者而 批,是不言而喻的。(《脂批性质辨析》,《贵州大学学报》1994年第3期) 吕启祥先生为表彰蔡著“全书没有一个脚注和文尾注,所有材料的来源都在行文中交代明白”,曾 就“学术规范”发挥出一番道理: 若按时下一些专为成果“量化”需求设计的“标准”软件“规范化”“格式”,恐怕会因不符合他 们的格式要求而被认为“不合规范”,会因文中注释“量”不够,被视为“不够学术”,而无缘进入所 谓的“核心期刊”或“优秀著作”圈内了。 这一意见原本是说得对的,我也万分赞成;但如果得知“蔡义江抄袭欧阳健的奇事”,难道还会赞 赏是“符合学术创新要求和学术道德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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