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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水浒》看古人对吴越国与宋代之褒贬
作者: @ 2015-09-17
从《水浒》看古人对吴越国与宋代之褒贬
龚玉和
古典小说《水浒》的创作年代在元朝的中后期,可是叙述的却是北宋年间山东郓城宋江造反的故事,让
人不由想到历史上,人们对于在杭州建立过的二个皇朝,南宋与吴越国的始末。可以说,这二个朝代在
史册上的功绩各有千秋,它们的最后结局几乎相同,但是,后人对他们的功过却有迥然相反的评价。
纵观历史,这二个朝代,一个是吴越国,另一个是南宋。二者均因北方民族的入侵而面临改朝换代,何
以史学家却会异口同声地赞扬前者,却又无情是鞭挞后者呢?
一、相同的结局,却有迥然不同的结论
无可讳言的是,对于这二个相同命运的朝代,结论却有天壤之别。
吴越国时期,吴越王“纳土归宋”,人们给予较高的评价,称之为“使北宋顺利地实现了全国统一,结
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割据局面。”可说,青史留芳。
而南宋时期的“宋主纳土”归元,却被后人冠上了“投降主义、昏庸无能、荒淫无度”,等等大帽子,
鞭挞得体无完肤。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后继者的元朝统治者,在我国的历史上建立过一个疆域空前辽阔的国度,蒙古铁骑
驰骋天下,所向无敌,却得不到后人的称赞呢?
换言之,为什么古人不将南宋的归顺大元帝国,也与吴越国君主的“归宋”作相同的评定,称之“促进
了大元帝国的和平统一呢”?
如果仅从吴越国与南宋时期的功绩而论,南宋政权的政绩(经济发展)应远超于吴越国。何以后人却
“厚此薄彼”?
那么,我们不妨做一些探索,从元军灭宋前后说起。
二、元军的入侵与杀掠
元朝(1279—1368),一个由北方游牧民族建立的全国政权。
这是一个藐视强大的社会。如果从1276年宋帝附降、元军占据临安起算,元政权存在92年。可以说,这
个时期是杭州史册上最黑暗、最倒退、最不值得称道的年代之一。
1206年,成吉思汗创建蒙古国于漠北,蒙古人比契丹人、女真人更凶悍,他们西征南攻,所向无敌,横
扫欧亚大陆,发展成为一个疆域空前辽阔的庞大帝国。
元军灭宋采用武力迫降策略,步步进逼,除兵力进攻外,一边遣使招降。如派礼部尚书廉希圣、工部侍
郎严忠范到临安劝降。在宋廷举棋不定之际,为稳住宋廷君臣,伯颜屡次采用战、抚并用战略,取得整
个战局的主动权。宋军基本是消极防御,和、战不定,逐渐失去抗元的有利形势,最终归于灭国。
蒙元入侵中原、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大肆掠夺,整城整村的屠杀迨尽,除了少数被掠走的工匠及女
人、奴隶侥幸活命外。特别是元军攻克常州后,伯颜下令屠城,“城内外积骸万数,至不可计。井池沟
堑,无不充满。仅余妇女婴儿四百而已⋯⋯”至于宋、元长期争夺川蜀,归入元版图时,土著之姓十亡七
八,户口凋零,城镇萧条,直至中元仍“遗墟败棘,郡县降废几半”(《农桑辑要序》)。
元军对江南的征服也是伴随杀戮与毁灭。阿里海牙经略两湖,留下残酷杀戮记录;伯颜军在长江下游,
由于过度“利财剽杀,是致降城四壁之外,县邑丘虚,旷土无民。”赣闽浙一带亦因元军“左翦左攘,
数年未平”,迭经战争残破。
“1215年前后,(中国)约有14000万⋯⋯至元二十七年(1290),中国人口仅存6800万,尚不足1220年
的半数。”而长江中下游流域的襄、郢、东西淮之地,为宋、元对抗的战区,破坏更加严重,土旷民寡
(《中国人口史》)。
三、宋主“纳土降元”
1276年(元至和十三年),元军攻取临安,平定江南。由于宋帝上表降元,杭城繁荣的工商业得以保
存,百姓并未多少遭受多少战火
杀戮。
元军不动干戈,“钱塘十万人家坐见宋主纳土”,因而,临安城内“九衢之市肆,不移一代之繁华如
故”,“衣冠只不改如先,关会通行满市廛,北客南人成买卖,京师依旧使铜钱。”马可•波罗在元初抵
杭,笔下的杭城面貌可以佐证。
元军进入杭城,一反常态,由于宋主纳土降元,统帅伯颜未嗜
杀戳。
由此,杭人感恩戴德,为伯颜立祠。《西湖志》载“忠武王庙,即元丞相伯颜祠也。方其统兵下临安,
驻节皋亭,俟宋出降,不嗜杀戮,杭民德之,为建此祠。”《元史》载:“功臣之祠,惟故淮安忠武王
立庙于杭,春秋二仲月次戊祀以少牢,用笾豆簠簋,行酌献礼。”
元军占领临安时,对城市的安定繁荣起过作用,故杭人立祠纪念。
四、穷兵黩武,横征暴敛
入元后,临安商贸维持表面繁荣,当时杭州是全国经济最发达地区,成为征收贡赋税额最高之地,百姓
承受着残酷压榨、种族歧视与重征苛敛。
征服者将国民划为四等,顶端的是元朝贵族,即,蒙古人;第二等称为色目人(西域、中亚等地居
民);第三等为长江以北的中原百姓,叫做北人或汉人;而压在最低层的是原南宋居民,称“南人”,
尤其是作为南宋首府的杭州人,称为“南蛮”,更遭到难于忍受的歧视,并将南宋治下土地称“蛮子
国”(当时临安是全世界文明最发达、经济最繁荣的地区)。
蒙元对南人的压榨猜忌是史无前例的,一方面对蛮子国(原南宋地区)横征暴敛;另一方面,又极度不
信任南人(南宋百姓),疯狂地榨取掠夺,造成了富饶的江南此起彼落的反抗,种族矛盾越演越烈,钱
塘逐渐走向萧条衰落。虽然灭宋了,元蒙并未就此罢手,继续穷兵黩武,对邻邦武力扩张,其财赋仰赖
原南宋地区,每年上百万石的稻米海运北上,极度被榨取。
元代的赋税制度有南、北之分,南方征收的是夏秋两税,以秋税为主,税额无统一标准;夏税以秋税为
基础,按一定比例折算。
此外,还有户钞、银、粮、盐、金银铜珠玉竹木等的岁课,茶酒醋等杂课,以及商税,等等,江浙省的
贡赋税收对于元廷国库多为巨额
收入。
南方(原南宋地区)捐税过于苛重,全国总租赋合计,江浙一省就占七成。据《庚申外史》载,元朝岁
入,“金入凡三百锭,银入凡一千锭,钞本入一千余万锭,丝凡入一百余万斤,棉入凡七万余斤,布帛
入凡四十八万余匹,而江浙常居其半。”此外,压在江南百姓头的岁课、金课、银课、铜课,等等,名
目繁多,难于计数。除岁课外,还有额外课。天历二年(1329),全国商税收入76万余锭,江浙行省占
26万余锭,占全国的1/3。
元代包括今河北、山东、山西和内蒙古等的元腹里地区,其年度税粮数为2,271,449石;而江浙、湖
广、江西三省年度税粮数为6,496,018石,仅江南三省就相当于腹里的2. 86倍(不包括三省130,103
锭的夏税)。
北方腹里地区年度商税额数为303,368锭,江浙、湖广、江西三省年度商税额数为400,383锭,江南比
腹里多出近1/4。
“家国混一天下,地大民众,既内立中书以总其纲,外设行省十以发其治,而赋税之重,上贡之多,江
浙实居为最”;
“江浙省治钱塘,实宋之故都,所统列郡,民物殷盛,国家经费之所以出”;“省以江浙名而治于杭
者,有地方数千里,统名城三十三,在江南屹为巨镇,而土贡方输之岁上京师者,尤为天下之最矣”;
“惟两浙东南上游,襟江带湖,控扼海外诸番,贸迁有市舶之饶,岁入有苏湖之熟,榷货有酒盐之利,
节制凡百余城,出纳以亿万计,实江南根本之地。”
五、马可•波罗惊呼
马可•波罗惊呼道,如果不是亲眼所见,难信其有。(《马可•波罗游记》载:“凡关涉此城之事,悉具
广大规模。大汗每年征收种种赋税之巨,笔难尽述。闻此说而未见此事者,必不信其有之”;“行在城
及其辖境每年所征之巨额课税,第一为盐课,收入甚巨。每年收入总数合金色干五百六十(TOMAN),每
TOMAN值FLORIN七万,共FLORIN五百六十万,其合金之巨可知。”
“蒙古大汗之所以特别看重这个城市,因为这是蛮子国首府,并因巨大财源来自这里发达贸易而征得的
税收,其数额之大简直使人难于置信。”)
六、掠夺成性的“北洋漕运”
南宋时,由于经营得法,外贸通畅,百姓富足,积累了巨额的
财富。
入元后,蒙古人始终没有摆脱“部族围猎”观念,以掠夺作为发动战争惟独动机。蒙古近臣别迭说:
“汉人无益于国,不如空其人,以其地为牧地。”
他们始终没有接受中原地区的“农耕文化”,只是把中国人全数作为奴隶,以“增进自己的利益”。因
此,蒙元依靠江南财赋,实施空前规模的“南货北运”。原有内河漕运已无法适应大规模的漕运(掠
夺),通过海洋运输漕粮成为大势所趋。元廷一年征收粮食1,200余万石,其中有1,000出自南方,这
种巨额的“南粮北调”成为元代历史的一大特色。
征服者将掠夺来的巨大财富源源不断地运往北方。
初期,元廷循前朝内河漕运,“自浙西涉江入淮,由黄河逆水至中滦(今河南封丘)旱站,陆运至淇门
(今河南汲县),入御河(今卫河),以达于京城。”(《元史•食货》)
1. 开辟新运河,将掠夺的财物北运。但是,此路线水陆辗转,劳役浩大,且运量有限,已经不堪大肆的
掠夺与运载。于是,元廷另辟蹊径,一是在原运河基础上“广开新河”,先是“开济州泗河,自淮至新
开河,由大清河至利津河入海。”因海口沙雍,又从东阿旱站运至临清,入御河,此后,又开胶河、莱
河的河道通海北运,然而终因“劳费不资,卒无成效”。
2. 大规模的“北洋漕运”直至终元不废。二是弃河图海的大规模“北洋漕运”,至元十九年(1282),
“以为海运可行,于是请于朝廷,命总管罗壁、朱清等造船平底海船六十艘,运海粮船六十艘,运粮四
万六千余石,从海道至京师。”
自此,海漕渐取河漕而代之,终元不废。京城“内外官府大小吏士,至于细民,无不仰给于此”(《大
元海运记》),北洋漕运成为元廷重中之重的政务。
3. 元代法律对汉人的残酷压制。元蒙统治者掠夺了大量南方地区的财富,但是他们并不厚等南人,从元
代的法律体现了种族压迫特征,允许蒙人殴打汉人,汉人不得还手;蒙人杀死汉人只受轻罚,等等(至
元九年,颁布了“禁止汉人聚众与蒙古人斗殴”的禁令;后又规定,“诸蒙古人与汉人争,殴汉人,汉
人勿还报,许诉于有司”。“如有违犯之人,严行断罪”,汉人因此有被处死者)。
法律规定蒙古人扎死汉人,只需打57下,征烧埋银,但是“汉人殴死蒙古人”,则要处死,并“断付正
犯人家产,余人并征烧埋银”。
“蒙古人居官犯法,论罪既定,必择蒙古官断之,行杖亦如之。诸四怯薜及诸王、驸马、蒙古、色目之
人,犯奸盗、诈伪,从大宗正府治之”。
“南蛮”在元蒙治理下更是悲惨,禁止拥有金属刀具;规定十户为一保,由蒙古人或色目人任保长,这
十户的财产和女人蒙古人可以随意取用;五户共用一把菜刀;每家娶新妇头夜是要给蒙古保长的,即,
史上“初夜权”占有制由来。
4. 政治上,北方控制南方,经济上,北方依赖南方。元朝国都自漠北和林南移到上都和大都,政治中心
一直在北方,而经济却完全依赖江南地区。南北关系上,呈现了经济上“北依赖南”,政治上“北支配
南”的格局。
元初时,虽选用少数南宋降臣及汉人中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以蔽人耳目,主要以蒙人、色目人和北人治理
江南,故有“江南官吏多是北人”之说(《民间利病》)为了防止南蛮反抗,将各级官长用蒙人,次官
用色目人,再次用汉人,最末端的才是南人。“台省要官皆为北人为之,汉人、南人中万无一二。”至
于蛮子国首都的杭州人则完全排不上号。《至正直记》载:“不用真儒以治天下,八十余年,一旦祸
起,皆由小吏用事,坏天下国家者,吏人之罪也。”
5. 科举废立无常,堵塞士人的出仕之途。科举废立无常,即使“立”时,由于种族政策,南人很难获得
公平竞争。吏治上,他们最看重的是“根脚”(即“根正苗红”),蒙人、色目子弟多直接授予高官显
职,“自云金张胄,祖父皆朱幡,不用识字,二十为高官”。(《不系舟渔集》卷三),这些人无才无
德,且贪得无厌,“怙尊贵之势,肆然于上,贪而无艺,欲而无厌,国计民瘼,了不为念”(《惩
吏》)。
除“根脚”把持要津外,中下级官吏充斥着低劣之人“今中外百官,悉出于吏。观其进身之初,不辨贤
愚,不问齿德,口号乳方脱,已入公门;目不识丁者,即亲案牍。”(《历代名臣奏议》)。
《取会江南仕籍》载:“惜乎北方之贤者,间有视江南为孤远,有不屑就之意。故仕于南者,除行省、
宣慰、按察诸大衙门出自圣断选择而使,其余郡县官属指缺愿去者,半为贩缯屠狗之流、贪污狼籍之
辈。”至元十五年(1278),江浙行省宰臣中竟“无一人通文墨者”。
元皇庆二年(1313)十一月总算颁布行科举诏;延佑二年(1315)恢复科举取士。这是元军攻占临安39
年后才恢复科举,每三年开科
一次。
蒙人、色目人与汉人、南人分榜录取。元蒙对汉人、南人要求苛严,录取率极低,规定南人不得入前三
名,就是少数南人侥幸得中进士,委派官职,蒙古、色目人比汉人、南人从优;惠宗至元元年(1335)
科举曾又中断,六年后才复设。三年一举,江浙有三千人应试,可是南人录取仅25人。
蒙元通过暴力占据江南,但从报考士人多达三千余也可窥测,元廷当时已得到部分江南士人认同。可
是,于此相反的是,元廷虽疯狂地榨取南人的血汗,但并不信任南人,录用人数中,南人仅28名(《江
浙进士乡会小录序》载:“江浙一省应诏而起者岁不下三千人,得贡于礼部者四十三人而已。”三年一
次的乡试,三千人应试,仅取43人,而43人里南人仅28名)。
不难看出,南人的出仕之路虽未完全堵塞,但其路之窄则是不容置疑的。时人有诗叹息:“如何穷巷
士,埋首书卷间;年年去射策,临老犹儒冠”;“儒生心事良独苦,皓首穷经何所补;胸中经国皆远
谋,献纳何由达明主?”
6. 汉化迟滞,刑律残酷。元蒙的民族畛域根深蒂固,极力维护自身垄断地位,排斥南人。除限制入仕、
升迁外,实行镇戍,犹以江南
为严。
汉人、南人不得持有武器;夜晚实行宵禁;
禁止集众祠祷;不得学蒙文;不得习武及田猎。
除蒙人外,其他百姓的衣服颜色都有规定,例如,各级官员服色不同,草民只可着深色和灰色;儒生着
士服;娼妓着绿色。
总之,元蒙是历代我国对百姓控制最严格,限制最残酷的朝代
之一。
《元典章•刑部十九》载大德十一年杭州路呈文,可看出端倪,写道:“把持官府之人,处处有之,其把
持者,杭人为最。每遇官员到任,百计钻刺,或求其亲识引荐,或赂其左右吹嘘,既得进具,即中其
奸。始以口味相遗,继以追贺馈送。窥其所好,渐以苞苴。爱声色者,献之美妇;贪财利者,赂之玉
帛;好奇异者,与之玩器。日渐一口,交结已深,不问其贤不肖,序齿为兄弟。⋯⋯贪官污吏,吞其钓
饵,唯命是听,欲行则行,欲止则止。”
另一公文说:“威福自专,豪强难制,侮弄省官,有同儿戏。”蒙古、色目官吏办理公务,自征榷海运
至钱谷簿书,都须依靠汉人司簿。而有些不肖司簿又多“买嘱承充,上下交通,表里为奸”。路府州县
各级官吏都为这些人所把持⋯⋯
《草木子》载:“元朝天下,长官皆其国人是用。至于风纪之司,又杜绝不用汉人、南人。宥密之机,
又绝不预闻矣。”还有,“天下治平之时,台省要官皆北人(蒙人)为之,汉人、南人万中无一二。其
得为者,不过州县卑秩”。
7. 极端歧视。1297年(元大德元年),中书省、御史台通过决议:“各道廉访司,必择蒙人为使,或
阙,则以色目世臣子孙为之,其次参以色目、汉人。”
至于作为钱塘人的“南蛮”,则被完全排除在外。1307年(元至大二年),又下诏,各地达鲁花赤之
职,概由蒙古人担任,若缺出,则于“根脚”(根红苗正)之色目人内选用。
在军事上,汉人不得参预军机重务;
百姓严禁私藏兵器;
不得养马。凡从军出征所持兵仗,“还即输之官库”;
倘有私挟弓矢者,则“籍而为兵”;凡色目人有马者,三取其二,若汉人,“马悉入官,敢匿与互市者
罪之”;汉人、南人“不得执军器弓矢”。
8. 与南宋形成天壤之别。汉人不仅在政经等领域受歧视,在刑事案件中,也往往要忍受最残暴的惩罚。
元律规定,蒙人殴打汉人,“(汉人)不得还报”;“如有违犯之人,严行断罪。”若蒙人因争斗殴死
汉人,除征烧埋银外,无须抵命;若汉人殴伤蒙古人,则要处以极刑。
蒙古、色目人犯盗,准予“免刺”。若汉人、南人,“盗牛马者劓;盗驴骡者黥额,再犯劓;盗羊豕者
墨项,再犯黥,三犯劓;劓后再犯者死。”
不仅在出仕机会严格限制南人,且对少数有幸出仕的人也严加
控制。
中央及地方官正职一律由蒙人、色目人担任,副职才由汉人、南人充任。
掌握军机的枢密院,南人一律不得进入。
御史台、廉访司等不用南人已成定例。显而易见,此状态与南宋临安时“儒生汇聚、才情书画,洋洋大
观”,几成天壤之别。
南宋,历代君主莫不礼贤下士,惟元蒙认为,士人既无用,又不会生产,时有“一官、二吏、三僧、四
道、五医、六工、七猎、八尼、九儒、十丐”之说。儒生只排在乞丐前,可见地位之低下。
9. 饥民流离失所。元蒙将大片黄河、长江流域、江南的良田抛荒,强占为牧场;土地极度集中在蒙、色
目权贵手中。他们竭泽而渔,将大批江南财富掠夺集中到元大都,南北贫富悬殊;用压榨“南蛮”的财
物来填塞巨额的岁赐,以及无休无止的征战杀戳,甚至跨洋越海,无端挑起战事。
由于江南承受过重的赋税负担,其发展成果为元廷聚敛占据,农田被抛荒沦为牧场,百姓困顿不堪,许
多人不得不背井离乡,四出流浪,人称“贫极江南,富夸塞北”。洪焱祖在《越饥谣》说:“万花风雨
总飘零,抹粉涂朱鬻斗升;太平累累渡江去,此生从此别西兴”。诗中的“西兴”,就是杭州江对岸的
萧山西兴镇,太平时节,钱塘人被逼迫四出逃荒,则是前所未有的事。
10. 极端压制。蒙人禁止汉人、南人习武和拥有金属刀具,制度规定十户为一保,由蒙人或色目人担任
保长,这十户的财产和女人蒙人可以随意取用,十户人共用一把菜刀,每家娶新媳妇的头一夜是一定要
给蒙古保长的,即所谓“初夜权”占有制;元初,南人二十人编为一甲,蒙人为甲长(如蒙人不足,由
色目人取而代之),汉人金帛儿女恣意侵占;南蛮是贱民,财产可任意夺取;妻女可任意糟蹋;生命可
任意杀戮;蛮夷甚至连姓名都不能有,只能以出生日期为名。在元廷中,不止一次有人提议对汉人进行
种族灭绝,由此元蒙时期人口急剧渐少。
1223年(南宋嘉定十六年)南宋有人口7681万,加上金国的人口,总人口超过1亿。而离1278年南宋灭亡
已经十二年后的1290年(元至元二十七年),面积广大得多的元朝人口仅5883万。
可以想象,杀戮之惨烈。由于压榨过于凶残,正当忽必烈跨洋过海,征战南洋、日本之时,走投无路的
百姓揭竿而起,终于爆发了全国性的大规模起义。直至民国时期,杭人仍心有余悸,钟汝龙在《说杭
州》记载:“此后杭州沦陷几及百年,故老相传,元人既得杭州,即以蒙古兵及西域兵前来驻扎,令汉
人五家合养一兵。此兵对此五家,惟所欲为,无敢抗者,甚或男女结婚,第一夜之新郎,亦须由此兵充
之。杭州临街房屋,例有短门,谓避窃门,以防窃盗,然或谓实为避觑门。此等兵在此五家中,无恶不
作,行路人见之,殊属难堪,故作此短门以使人不见。”
元蒙时期,从占领临安算起,农民起义从未间断过,富饶的江南,农田荒芜(沦为“牧场”),工商业
逐渐凋敝,文化趋于没落,一向唱莲颂桂的钱塘人也不得不流落四方。惟有可以夸耀元代前期、中期的
“元曲”,出现过诸如关汉卿、施耐庵这样的“书会才人”,也只是前朝落日的苟延残喘而已。
如果说满清入关还有清帝尊崇孔子,恩赐“满汉全席”,对汉文化采取宽容妥协的态度,才会导致清代
“康乾盛世”。那么,元蒙统治者完全没有,他们自始至终都没有承认过汉文化,直至被赶到漠北。
元代,一个人类史上不值得称道的时代,一个倒退的年代,如果任何对元代工商业及文化繁荣的歌功颂
德,那么,也就是对南宋落日余辉的礼赞,包括西方人马可•波罗对杭州的惊叹。如果说,元蒙促进了各
民族的大融合,扩大了丝绸之路,发展了各国工商业的沟通,那是一种不存在的假设。
从小说《水浒》中对宋朝官府“贬多于褒”的叙述,难道我们不能从中窥测到一点痕迹,古人对于朝代
更迭的评定有一个法则,历千年而不变?